“调解员就是要当老百姓的贴心人,只要他们满意了,我就开心!”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有的只是对调解事业的一腔热情和一份担当。他是张仕志,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首席调解员。2017年11月至今,他共调解各类案件702件,其中调解成功648件,调解成功率达92.3%,涉案金额5500余万元。
2021年6月10日,一名当事人坐轮椅来到保康法院,将一面绣有“公平公正解纷 热诚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张仕志手中。
送锦旗者是前几天经张仕志调解成功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人李某。 李某原是保康县工会职工,2002年响应号召申请下海创业,在山东淄博做工时因事故受伤,造成腰椎截瘫。
2019年4月30日,张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找到李某借现金3万元,承诺当年年底前还清,但到期后只支付了当年的利息,本金经多次催要一直未还。2021年5月28日,李某的诉讼材料到了张仕志手里。
为尽快帮李某追回欠款,张仕志多次与被申请人张某进行电话沟通,对其晓以利弊。2021年6月7日,他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张某欠申请人李某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8261元,本息合计38261元,被申请人张某分两期付清。
考虑到李某坐轮椅行动不便,调解当天,张仕志组织4名年轻同志从诉讼大厅外将李某连同轮椅一起抬上台阶,调解结束后又组织人员将他送出去。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让李某很受感动,连连称谢。
2018年2月12日,保康县黄堡镇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薪酬发放会,13个村65名农民工在会上领到工资7万余元。至此,历时两年的薪酬纠纷终于圆满解决。这是张仕志首次成功化解的一起群体性纠纷,创造了一次达成65份调解协议的纪录。
“大部分人是农村留守妇女和老人,被拖欠的工资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这些钱,对于有些农民工来说,可能就是他们迫在眉睫的生活费。”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张仕志终于使这一问题在诉前得到了根本解决,“农民工们都很满意,我也很开心。”张仕志说。
三年多来,张仕志以真诚为民之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情、理、法巧妙地融为一体,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