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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的这些事,看看法律怎么说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人民网

  备受年轻人追捧的“520”又到了,今天我们为各位网友准备了一份实用有趣的婚恋法律指南,婚恋中的这些事,看看法律怎么说。

  1、未经同意偷看伴侣手机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温馨提示:

  自然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偷看他人手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都不应私自偷窥伴侣手机。

  2、强吻是一种浪漫还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未经他人同意,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吻别人,可能涉嫌猥亵罪。

  3、恋人间送出的礼物,分手后能要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情侣间的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对于前一种,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是在附条件的赠与情况下,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赠与条件不能成就,即使受赠人已经接受了赠与物,赠与人也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4、分手了,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温馨提示:

  传统意义上的彩礼是因为缔结婚约而赠送的财物,是为双方结婚创造条件的,不同于一般的财产赠与。如果双方婚前分手,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那么彩礼应当归还。

  5、未婚同居生下的孩子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温馨提示:

  未婚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系非婚生子女情形之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对非婚生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6、分手后造谣诋毁前任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温馨提示:

  分手后以任何形式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嫌诽谤罪。

  7、结婚证委托别人代领,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温馨提示:

  委托他人代领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是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

  8、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

  重大疾病一般指的是精神性疾病和传染性、遗传性疾病。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负有在结婚前向另一方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缔结婚姻关系。但如果患病一方不尽告知义务,或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关系。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9、婚后不给对方生活费合法吗,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一方强制占有所有共同财产,且不给另一方零花钱,不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