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8日电 4月18日,黑土地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在完善法律责任、增强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
草案二审稿细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盗挖、滥挖黑土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此外,草案二审稿将非法出售黑土的罚款上限由每立方米“二千元”提高到“五千元”。
黑土地是一种宝贵的土地资源,被称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在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方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科学的耕作制度。
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按照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活动,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