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7日电 (李楠楠、薄晨棣)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重视办好影响性案件、重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重视案例的指导、引领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通过“三个重视”概括了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司法办案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
童建明认为,对于司法机关,案例是便捷的业务指导、政策指引,有利于促进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规范化、公信力。对社会公众来说,鲜活的案件、典型的案例鲜明地告诉大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样维护合法权益,是最好的普法“教科书”,能够促进全社会树立一种意识、形成一种规则。
一是重视办好影响性案件。童建明表示,这类案件社会广泛关注,依法公正办理,其实就是在释法、普法,可以影响更多“围观”的人,促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养成。比如,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最高检及时指导办理,激活了“沉睡”的正当防卫刑法条款,引发全民大讨论。此后又陆续办理“涞源反杀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从根本上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再比如,“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向社会释放“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让更多人知道网络侮辱他人不只是侵犯个人权利,而且危害社会秩序,网络行为也必须守法。
二是重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案值和影响可能都不大,但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天大的事”。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政治、连着民心。比如,有一位进城务工人员,因为连续阴雨、工地停工,又不慎扭伤脚,没有生活来源,为充饥连续5天偷拿5次外卖盒饭,价值200余元。这个案件如果简单套用法条是可以定为盗窃罪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虽然不大,但是盗窃三次以上的,也可以构成犯罪。办案中,检察机关没有机械执行法律,而是综合考量事实和情节,依法不批准逮捕,还给了他1000元司法救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为其购置衣物和车票,帮助其返回老家。这样就体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对于类似这样的“小案”,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要“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细微处积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三是重视案例的指导、引领作用。童建明表示,2018年,最高检成立新一届案例指导委员会,之后按年度制定计划,加大案例制发力度。到2021年底,共发布指导性案例25批102件、典型案例168批1206件。像“昆山反杀案”“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最高检都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最高检还建立了检察案例库,已收录案例16万余件。除了发布个案案例,从2020年起,还每季度发布相关类案的发案特点、趋势,及时作出“检察预报”,以起到警示、预防犯罪、宣传法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