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种子套牌侵权等涉种子违法犯罪行为,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最高法介绍,种子制假售假和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种业市场秩序,妨害种业健康发展,危害国家种源安全。《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基本要求。依法加大对制假售假、套牌侵权和破坏种质资源等涉种子犯罪的惩处力度,重拳出击,形成震慑,有效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净化种业市场,维护国家种源安全。
《意见》要求,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定罪处罚。对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因无法认定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等原因,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