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21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接受采访,就公证法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您能介绍一下将这项工作列入监督工作计划的主要考虑吗?
答: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推进公证服务均衡发展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重要方面。公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第二,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发展公证员队伍等作出了重要部署。2021年,中央深改委通过了《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第三,做好公证工作是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充分发挥其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全面介入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等各个方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法律正确实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就是为了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紧紧围绕解决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问:请问此次执法检查有哪些特点?
答:此次执法检查是公证法2006年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党中央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的部署要求,推进公证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这次执法检查注重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着力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依法原则,加强抽查暗访。二是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执法检查报告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发挥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作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四是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检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问:请问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哪些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呢?
答:执法检查组紧扣公证法相关条款规定,围绕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共梳理出6个方面22个问题,包括公证行业发展乏力、公证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执业保障有待落实、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困难、公证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以及一些法律规定不适应新形势等。
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给出了哪些意见建议?
答: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增强公证工作能动性,充分发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二是坚持和强化公证的公益性,提高公证服务的均等化、可及性水平。三是强化人才建设和管理,打造高素质公证员队伍。四是加强公证执业保障,改善执业环境。五是落实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增强公证机构活力和创新动力。六是完善公证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充分肯定了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查找问题准确、提出建议可行,并从增强公证效力、提升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深化公证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送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处理。据了解,司法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将有关意见建议写入工作部署和政策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公证事业一定会带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健康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