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罗璨 张丽)“终于关掉这个污染车间,空气质量好了很多,你们检察机关真是做了件大好事啊!”1月14日,湖南省绥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全国人大代表胡美娥到长铺乡游家湾村进行回访,附近的居民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2021年6月25日,在绥宁县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上,胡美娥提出,有群众多次向她反映,长铺乡游家湾村某企业一生产车间排放的气味恶臭难闻,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希望检察机关监督。
人大代表有所呼,检察机关有所应。代表反映的问题被检察官记了下来,会议结束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对此开展调查。同年6月29日,检察官来到游家湾村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该生产车间位于X083县道旁边,是某企业用于加工储存粗硫酸盐松节油的地方,车间里杂乱堆放着一些瓶瓶罐罐,地上还流淌着不明黑色液体,散发出极其恶臭的气味。此刻,工厂正在生产,并不断向外排放废气和污水。检察官当即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在村干部和村民的见证下提取产品样本保存带离。
经查,该厂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违规从事粗硫酸盐松节油生产加工,进行去硫除臭工艺处理,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气废水,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后,绥宁县检察院对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1年7月14日,该院向县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该化工生产车间进行处理。县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前往调查,依法责令该厂关闭生产车间,自行拆除设备,消除污染。
同年8月4日,绥宁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监督该企业进行整改。在检察官的监督下,企业组织人员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堆积的杂物和不明液体被清理干净,空气中的气味也不再那么刺鼻难闻。
“群众的难题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得到解决,公共利益得到守护,这就是公益诉讼的力量,为检察机关有效率、有温度的司法点赞。”看着拆除完毕的现场,胡美娥对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