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的自愿使用原则,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用户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但同时保留、提供现有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登记、核验身份;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但应当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享有同等服务;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部分互联网服务等环节减少对个人信息的采集、留存,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