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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挂靠合同纠纷一揽子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5-05-22  来源:法治日报

  “张法官,出租车已经办完行驶证和车辆登记了,上路‘包袱’都轻了!”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亮收到老叶的来电。老叶是他此前办理的出租车挂靠合同纠纷的车主代表。

  温州出租汽车采用“挂靠企业,个人经营”体制,出租车经营权归个人,车主将车挂靠汽车出租公司营运,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上所有权人登记为双方。然而,近年来,网约车迅猛发展,市场形势发生变化。车主们无奈道:“十几年前出租车运营证价值100多万元,现在仅值3万元,我们实在难以承担挂靠费,想解除合同将车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公司不同意。”

  2022年以来,出租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大量涌入鹿城法院民二庭,涉及车辆近300辆。面对数量众多的类案,如何高效解纷?难题摆在民二庭法官面前。

  “挂靠期间,公司一直在积极履行挂靠单位的义务,代缴税费、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进行车辆检修等,还为车辆配备了安全员。”某出租公司负责人说,“车主如果起诉我们,公司一定会提出反诉,要求解约并且让车主赔偿经济损失。”

  挂靠经营应以车主和出租公司的合意为前提,现在双方互不相让,继续合作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判决解除挂靠经营合同关系、由车主承担赔偿金将是必然的。但“一判了之”会使双方对赔偿金额不满,公司上诉将拉长车辆真空期,耽搁车主过户。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张亮邀请车主代表和大型出租公司代表到法院调解。

  鹿城法院调解室里,车主代表和出租公司代表面对面坐着,开门见山讲明了自己的诉求——出租公司要求提高赔偿金额,车主们则想尽快办理车辆过户。

  张亮将双方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在“情理”和“法理”的交融下,车主代表老叶率先达成调解协议,由老叶赔偿出租公司6000元,出租公司在3天内协助老叶办理出租车过户手续。其他出租公司代表均表示,回去后将和要解除挂靠合同的车主沟通化解。同时,法院协调车辆管理所优化解除合同流程,让出租车重新跑上经营“快车道”。

  如今,成效喜人。民二庭新收的出租车挂靠合同纠纷案件数从2022年以来的年均95件,逐步下降至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