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入选2023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12月30日,由中南大学法治实施研究中心评选的2023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公布,涉及公益诉讼、网暴惩治、电诈治理、醉驾新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这些较具法治实施意义的事件、案件,国内十位顶级专家撰文详解。比如,在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点评指出,该案判决确立了经过人对AI工具“生成物”进行调试、选择等过程后所形成的结果被认定为作品,进而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确立的几个关键性结论,对于未来人工智能相关案件的裁定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与此同时,“两高两部”醉驾办理新规也备受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莉在点评中表示,意见通过确定入罪门槛、规范诉讼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培养公众意识等,彰显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刑事司法理念,既规定了从重处理的具体情形,也明确了从宽、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多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的公正司法要求。
附:2023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NO.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
【事件简介】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对民营经济的定位作出了重要表述,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了31条针对性强的举措。
【名家点评】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意见的发布十分及时,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意见强调要加快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在内的系统工程。其中,宪法作为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大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最重要的底层逻辑和根本依循。比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的充分实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最重要法治保障。
NO.2重拳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
【事件简介】2023年,国家依法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的工作报告中部署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措施,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及相关典型案例。公安部开展“夏季行动”严打电信网络诈骗。
【名家点评】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3年12月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经过政法机关的严厉打击,长期困扰社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发案率、受害人数、涉案资金等方面的数据都呈显著下降趋势。有关部门的积极履职,极大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法机关的不懈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需要有关部委以及电信、网络和金融机构等协同配合。广大群众也要提升法律意识,提高预防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和自觉性。
NO.3 《行政复议法》首次“大修”
【事件简介】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这是该法自1999年制定和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极大解决了影响和妨碍该法发挥其解纷、救济、监督三大功能的诸多问题。
【名家点评】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原法进行了“大修”,有助于使行政复议制度真正有效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修改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改政府部门管辖为主的分散管辖体制为政府集中统一管辖为主的体制;二是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复议前置的范围;三是修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处理规则,保障行政争议当事人复议申请权的有效实现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四是修改行政复议程序规则,保障行政复议切实为复议申请人提供公正有效的救济。行政复议法此次全面修订,推动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NO.4“两高两部”发布醉驾案件办理新规
【事件简介】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2013年《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全面完善。
【名家点评】姚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我国的酒驾醉驾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见的发布,是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诉源治理的集中体现。意见多措并举,通过确定入罪门槛、规范诉讼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培养公众意识等,彰显了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刑事司法理念。意见既规定了从重处理的具体情形,也明确了从宽、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多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的公正司法要求,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NO.5 系统治理网络暴力
【事件简介】2023年,多部门开展行动,多举措系统治理网络暴力。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7起典型案例。11月,公安部公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名家点评】姜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暴力危害甚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2023年,相关部门协同共治,出台若干规范性文件,发布一批典型性案例,激活了法律实施机制,有助于切实增强网络暴力的治理成效。一是明确法律适用标准,释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适用条件和政策取向,厘清违法行为与正当行为、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认定标准。二是健全被害人救济机制,明确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义务、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的情形、适用人格权侵害禁止令的条件。三是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根据行为性质及情节轻重分类处理网络暴力案件,依法采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民事处罚等法律制裁措施。
NO.6《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印发
【事件简介】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正确方向,确立了符合中国国情、展现大国气派、具有显著优势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管理体制,系统提出了完善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的新任务新举措。
【名家点评】黄文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这意见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以法学教育和研究为主题的中央文件,是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明方向、定体制、立体系、划重点、强保障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特别是法治实施领域的重点研究任务,包括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方面的法律政策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研究,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大国外交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实践研究,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的供给研究,确立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实施理论研究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施工图。
NO.7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事件简介】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2023年4月10日,首批10家主板注册制企业在沪深上市,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
【名家点评】朱慈蕴(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我国资本市场股票发行制度历经审核制、核准制、注册制的不同阶段。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以来,历经多年的理论探讨,又先后经过2018年科创板试水、2020年创业板的跟进、2021年在新设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出,直至今年推出全面注册制。全面注册制的意义不仅有助于让“专精特新”、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国有、民营的行业龙头企业都有机会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得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机遇,更重要的是把选择好公司的权利交给市场,统筹推进审核、交易、退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关键制度创新。
NO.8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发布
【事件简介】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主要明确和统一两方面的裁判规则:一是支持消费者维权行为,二是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
【名家点评】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发布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是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的标杆案例。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立足长远的经济工程、激浊扬清的诚信工程、标本兼治的法治工程。为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生根,人民法院对各类消费案件要做到开门立案、凡诉必理,做到高效立案、审理、判决与执行,真正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精准保护与协同保护,确保裁判与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NO.9 全国污染环境“最严罚单”全额履行
【事件简介】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向长江排污,被人民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0.5亿元,并将同时承担4.7亿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评估,该公司净资产为负值。经人民法院多轮调解,最终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检察机关达成三方调解协议,由两公司共同承担4.7亿元修复费用。2023年,总额5.2亿元的全国污染环境“最严罚单”实现全额履行。
【名家点评】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本案开出了国内污染环境的“最严罚单”。被告超标排污“屡教不改”,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被点名要求整改。人民法院在依法通过“最严罚单”惩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的同时,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和环保行政部门人员论证调解方案,让相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推动“最严罚单”全额履行,实现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司法应当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做实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一方面,通过调解方式引导相关股东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从源头上推动企业绿色合规改造。另一方面,在作出判决后,也要积极推动裁判的执行,避免只管判决不管执行,造成“天价罚单”空转,实现生态环境的实质性保护和修复。该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NO.10 首例AI 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
【事件简介】李某某使用AI(人工智能)系统通过输入提示词生成涉案图片并经过后续修改、调整后发布于小红书平台。刘某某在百度百家号发布的文章《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中使用了前述李某某主张权利的图片。后李某某就此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在创作中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涉案图片具备独创性,可以被认定为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双方对该判决均未上诉。判决作出后,多国媒体纷纷跟进报道,判决要旨被译作多种文字。
【名家点评】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该案为AI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第一案。判决首先确立了现阶段AI系统在法律上不具有主体地位,只能被视作一种创作工具;人依旧在法律上被作为作品的作者。其次,使用者利用AI工具从事“文生图”的过程,被认定为创作作品全过程中的一个部分。更进一步,经过人对AI工具“生成物”进行调试、选择等过程后所形成的结果被认定为作品,进而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确立的几个关键性结论,对于未来人工智能相关案件的裁定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该案判决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和整体社会效果也是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