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

发布时间:     来源:央视网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①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禁止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如私下接触、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等;②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所工作;③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编辑:高燕

相关推荐Related

返回栏目>>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全民普法会员 PC版

全民普法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2025133687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